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现将我市2023年下半年补(换)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换发条件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因不慎遗失,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补办。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因《证书》或《申请表》污损、毁损、发现错字、缺章等影响使用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换发。
二、补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所需材料以及递交材料时间和地点见下表(见附件)
锦州市教育局不能到场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办理业务,需提供本人手动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5),并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023年9月25日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
【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docx】
【附件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填表说明.docx】
【附件5:授权委托书.docx】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


关注公众号